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4年度勞訴字第73號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4年度勞訴字第73號
- 上訴人
- 台灣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甲○○
- 被上訴人
- 丁○○
庚○○
號
辛○○
乙○○
己○○
壬○○
戊○○
號
丙○○
號
上訴人與被上訴人因94年度勞訴字第73號給付退休金事件,上訴
人提起上訴到院。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為新台幣1,437,872 元,
應徵第二審裁判費新台幣22,884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
訴訟法第442 條第2 項規定,限該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後5 日內
如數向本院繳納,毋得延誤,逾期即駁回其上訴,特此裁定。
民事第一庭法 官 甯 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