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1 分鐘讀完全文 490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4年度勞訴字第73號

給付退休金民事裁判日期 95 年 05 月 27 日

法官甯馨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4年度勞訴字第73號

上訴人
台灣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甲○○
被上訴人
丁○○

      庚○○

            號

      辛○○

      乙○○

      己○○

      壬○○

      戊○○

            號

      丙○○

            號

上訴人與被上訴人因94年度勞訴字第73號給付退休金事件,上訴

人提起上訴到院。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為新台幣1,437,872 元,

應徵第二審裁判費新台幣22,884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

訴訟法第442 條第2 項規定,限該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後5 日內

如數向本院繳納,毋得延誤,逾期即駁回其上訴,特此裁定。

民事第一庭法 官 甯 馨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95  年  5   月  27  日

中  華  民  國  95  年  5   月  27  日

              書記官 王美玲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4年度勞訴字第73號於民國 95 年 05 月 27 日裁判,案由為給付退休金,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