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1 分鐘讀完全文 462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9年度訴字第1036號

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等民事裁判日期 99 年 10 月 12 日

法官洪能超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9年度訴字第1036號

上訴人
即原告
漢璽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甲○○
法定代理人
兼 訴 訟
代理人
乙○○

上訴人與被上訴人丙○○等間因99年度訴字第1036號侵權行為損

害賠償等事件,上訴人提起上訴到院。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為新

台幣1,350,000 元,應徵第二審裁判費新台幣21,547元,未據上

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 條第2 項規定,限該上訴人於

收受本裁定後7 日內如數向本院繳納,毋得延誤,逾期即駁回其

上訴,特此裁定。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裁定關於命補繳裁判費部分不得抗告;核定訴訟標的價額部分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裁判費新台幣1,000元。

中  華  民  國  99  年  10  月  12  日

         民事第三庭  法 官 洪能超

中  華  民  國  99  年  10  月  12  日

                書記官 火秋予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9年度訴字第1036號於民國 99 年 10 月 12 日裁判,案由為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等,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