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2 分鐘讀完全文 795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 高雄分院100年度上訴字第1611號

殺人未遂等刑事裁判日期 101 年 05 月 23 日

法官陳中和林水城邱永貴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刑事裁定    100年度上訴字第1611號

上訴人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告
黃建瑋

上列被告殺人未遂等案件,本院於中華民國101 年4 月17日所宣示之判決,有應更正部分,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判決原本及正本理由欄關於檢察官上訴範圍之敘述,就被告黃建瑋其中記載「附表編號4 所示之侵入住宅、毀損罪」部分(本判決第5 頁10、11行),係屬贅載,應予刪除。

理由

一、按判決有誤寫、誤算,或其類此之顯然錯誤者,或其正本與原本不符者,法院得以裁定更正之,民事訴訟法第232 條第1 項定有明文。上開規定,依大法官會議第43號解釋,於刑事訴訟法準用之。

二、本件判決原本及正本理由欄關於檢察官上訴範圍之敘述,就被告黃建瑋其中記載「附表編號4 所示之侵入住宅、毀損罪」部分(本判決第5 頁10、11行),係屬贅載,此對照檢察官提出之上訴範圍確認資料即明(見本院卷第264 頁),自應予刪除,爰裁定如主文。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5 月 23 日

刑事第二庭 審判長法 官 陳中和

法 官 林水城

法 官 邱永貴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5 月 23 日

書記官 盧雅婷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高等法院 高雄分院100年度上訴字第1611號於民國 101 年 05 月 23 日裁判,案由為殺人未遂等,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