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 高雄分院110年度上訴字第651號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刑事裁定 110年度上訴字第651號
110年度上訴字第652號
- 上訴人
- 即被告
- 黃暐庭
- 選任辯護人
- 徐豐明律師(法扶律師)
上列被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案件,本院於中華民國110 年10月21日所宣示之判決,有應更正部分,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院上開判決原本及正本案由欄第2 行「110 年度訴字第29號」
,應更正為「109 年度訴字第283 號、110 年度訴第29號」。
理由
一、按判決有誤寫、誤算,或其他類此之顯然錯誤者,或其正本與原本不符者,法院得以裁定更正之,民事訴訟法第232 條第1 項定有明文。上開規定,依大法官會議第43號解釋意旨,於刑事訴訟法準用之。
二、本件原判決原本及正本有如上開主文所示之誤寫情形,且不影響於全案情節及判決本旨,參照前開說明,爰裁定更正如主文所示,期臻明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