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 高雄分院八十八年度上易字第一一八九號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刑事裁定 八十八年度上易字第一一八九號
- 上訴人
- 即被告
- 乙○○
- 選任辯護人
- 朱立人
- 選任辯護人
- 田平安
- 上訴人
- 即被告
- 甲○○
- 選任辯護人
- 林樹根
邱麗妃 律師
莊雯琇 律師
右上訴人因詐欺案件,不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八十六年度易字第九一一五號、中華民
國八十八年四月二十七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本院業經辯論終結在案,茲因尚有
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刑事第二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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