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 高雄分院八十九年度上易字第一九一一號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刑事裁定 八十九年度上易字第一九一一號
- 上訴人
- 即被告
- 甲○○
右列上訴人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不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十月二十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本院業經辯論終結在案,茲因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刑事第五庭
Q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刑事裁定 八十九年度上易字第一九一一號
右列上訴人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不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十月二十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本院業經辯論終結在案,茲因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刑事第五庭
Q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