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 高雄分院108年度上字第359號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上字第359號
- 上訴人
- 李儒仁
- 上訴人
- 謝佳如
- 共同訴訟代理人
- 熊健仲律師
- 被上訴人
- 謝宗憲
- 被上訴人
- 朱平亞
上列當事人間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10年1月26日下午2時50分在本院第三法庭另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民事第三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上字第359號
上列當事人間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10年1月26日下午2時50分在本院第三法庭另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民事第三庭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