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上字第304號
- 上訴人
- 燁貿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許祺祥
- 訴訟代理人
- 林慶雲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陳鵬翔律師
- 被上訴人
- 西班牙商INTERCOMET S.L.
- 法定代理人
- BABAK KHOSRAVANI
- 訴訟代理人
- 蔡建賢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因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14年9月9日上午9時30分在本院第二法庭行準備程序,特此裁定。
民事第五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13年度上字第304號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因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14年9月9日上午9時30分在本院第二法庭行準備程序,特此裁定。
民事第五庭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