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 高雄分院八十八年度重上字第九八號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裁定 八十八年度重上字第九八號
- 上訴人
- 辛○○
- 上訴人
- 丁○○○
- 上訴人
- 乙○○○
- 上訴人
- 壬○○
- 上訴人
- 丙○○
- 上訴人
- 甲○○
- 上訴人
- 己○○
- 上訴人
- 戊○○
- 訴訟代理人
- 庚○○
右當事人間塗銷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事件,上訴人對於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八十八年度
重訴字第六五七號判決提起上訴,已于民國九十年十一月一日言詞辯論終結。茲以尚
有調查必要,爰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九十年十一月二十二日上午九時四十五分
在本院第二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特此裁定。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第二庭
法院書記官 彭筱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