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 高雄分院93年度上字第84號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裁定 93年度上字第84號
- 上訴人
- 乙○○
- 訴訟代理人
- 薛西全律師
- 複代理人
- 盧兆民律師
- 被上訴人
- 高雄縣永安鄉農會
- 法定代理人
- 甲○○
- 訴訟代理人
- 李慶榮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孫守濂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行準備程序,準備程序期日另定,特此裁定。
民事第二庭受命法官 周慶光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裁定 93年度上字第84號
上列當事人間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應再行準備程序,準備程序期日另定,特此裁定。
民事第二庭受命法官 周慶光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