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九十三年度簡附民字第一一號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九十三年度簡附民字第一一號
- 原告
- 友達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甲○○
- 被告
- 乙○○
右被告因民國九十三年度苗簡字第二六四號竊盜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
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五百零四條第一
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三 年 六 月 廿九 日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刑事第一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九十三年度簡附民字第一一號
右被告因民國九十三年度苗簡字第二六四號竊盜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
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五百零四條第一
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三 年 六 月 廿九 日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刑事第一庭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