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內湖簡易庭107年度湖簡字第700號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7年度湖簡字第700號
- 原告
- 丁青青
- 訴訟代理人
- 吳糧全
- 被告
- 喬美國際網路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簡永松
- 訴訟代理人
- 許文獻
上列當事人間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一百零七年九月六日上午十時二十分在本院簡易法庭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內湖簡易庭法 官 古振輝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7年度湖簡字第700號
上列當事人間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一百零七年九月六日上午十時二十分在本院簡易法庭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內湖簡易庭法 官 古振輝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