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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2年度易字第2756號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刑事裁判日期 103 年 01 月 07 日

法官王瑜玲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2年度易字第2756號

上訴人
即被告
盧昭榮

上列上訴人即被告盧眧榮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不服中華民國102 年10月31日本院102 年度易字第2756號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經核其上訴狀未敘述上訴理由,亦未於上訴期間屆滿後二十日內即民國102 年12月11日前補提上訴理由書,爰依刑事訴訟法第361 條第3 項規定,限於本裁定送達後7 日內補正,特此裁定。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   月  7   日

         刑事第二十一庭 法 官 王瑜玲

                 書記官 王春森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   月  7   日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2年度易字第2756號於民國 103 年 01 月 07 日裁判,案由為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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