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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8年度簡附民字第441號

竊盜刑事裁判日期 109 年 03 月 13 日

法官潘長生陳明珠沈易

原告
DO VAN SOM(杜文山;越南國籍)
被告
陳明煌

上列被告因竊盜案件(本院108 年度簡字第7713號),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 條第1 項之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刑事第二十六庭審判長法 官 潘長生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3  月  13  日

                   法 官 陳明珠

                   法 官 沈 易

                   書記官 張家瑋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3  月  18  日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8年度簡附民字第441號於民國 109 年 03 月 13 日裁判,案由為竊盜,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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