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9年度審易字第2979號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9年度審易字第2979號
- 公訴人
-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 被告
- 周玲琍
上列被告周玲琍因詐欺案件,其中詐欺江柏志部分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刑事第二十四庭法 官 潘 長 生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9年度審易字第2979號
上列被告周玲琍因詐欺案件,其中詐欺江柏志部分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刑事第二十四庭法 官 潘 長 生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