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2 分鐘讀完全文 519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9年度訴字第227號

恐嚇取財等刑事裁判日期 100 年 12 月 22 日

法官楊志雄陳海寧劉景宜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99年度訴字第227號

公訴人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告
林鴻國
選任辯護人
徐景星 律師
選任辯護人
鄭智元 律師
被告
林琮凱
選任辯護人
孫銘豫 律師

方南山 律師

上列被告等因恐嚇取財等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2 月 22 日

刑事第十九庭 審判長法 官 楊志雄

法 官 陳海寧

法 官 劉景宜

書記官 謝秀青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2 月 22 日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9年度訴字第227號於民國 100 年 12 月 22 日裁判,案由為恐嚇取財等,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