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3年度重訴字第737號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3年度重訴字第737號
- 上訴人
- 林金層
- 被上訴人
- 王克煒
上列當事人間因本院民國103 年度重訴字第737 號返還不當得利等事件,上訴人不服判決結果提起上訴到院。查本件上訴人聲明不服部分之訴訟標的金額核定為新臺幣(下同)19,932,111元,應徵第二審裁判費281,208 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 條第2 項規定,限該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後5 日內如數向本院繳納,逾期即駁回其上訴,特此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