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4年度訴字第1375號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民事·裁判日期 104 年 07 月 13 日法官陳映如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4年度訴字第1375號原告曾彩鳳被告周秀鳳上列當事人間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候核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