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5年度訴字第3246號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訴字第3246號
- 上訴人
- 國榮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林聰銘
- 被上訴人
- 新北市政府
- 法定代理人
- 朱立倫
- 被上訴人
- 經濟部水利署第十河川局
- 法定代理人
- 陳順天
上列當事人間本院105 年度訴字第3246號確認地上權存在事件,經上訴人提起上訴到院,查本件訴訟標的價額為新臺幣(下同)壹佰陸拾伍萬元,應徵第二審裁判費貳萬陸仟零貳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 條第2 項規定,限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後五日內向本院繳納,逾期未繳即駁回其上訴,特此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