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年度訴字第288號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 年度訴字第288號
- 上訴人
- 即被告
- 詮能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陳仙浦
- 被上訴人
- 即原告
- 普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林煜喆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股東會決議無效事件,上訴人不服本院判決提起上訴,惟未據繳納上訴費用,查本件上訴標的價額為新臺幣(下同)165 萬元,應徵第二審裁判費2 萬6,002 元,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 條第2 項規定,限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後5 日內如數向本院繳納,逾期即駁回其上訴,特此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