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九十三年度訴字第八0七號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九十三年度訴字第八0七號
- 原告
- 乙○○
- 被告
- 甲○○
- 訴訟代理人
- 陳淑貞律師
右當事人間請求返還借款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民事第三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九十三年度訴字第八0七號
右當事人間請求返還借款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民事第三庭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