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02年度建字第42號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2年度建字第42號
- 原告
- 園泰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吳江忠
- 訴訟代理人
- 周中臣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黃錫耀律師
- 被告
- 屏東縣恆春鎮公所
- 法定代理人
- 盧玉棟
- 訴訟代理人
- 王紹全
- 訴訟代理人
- 吳澄潔律師
- 複代理人
- 張錦昌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工程款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一0四年十二月三十日上午十時十分,在本院第二法庭行言詞辯論。
民事第二庭審判長法 官 涂春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