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06年度訴字第726號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6年度訴字第726號
- 原告
- 陳金鳳
- 訴訟代理人
- 劉彥伯律師
- 被告
- 陳宏偉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前經辯論終結,茲查尚有續行審理之必要,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6年度訴字第726號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前經辯論終結,茲查尚有續行審理之必要,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