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簡易庭102年度屏簡字第228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給付工資等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屏東簡易庭
- 裁判日期102 年 08 月 29 日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2年度屏簡字第228號原 告 涌昇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洪興福 被 告 曾語若即日昱企業社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工資等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暸之處,應再開言詞辯論,其期日定於102 年9 月26日下午2 時50分,兩造應自行到場,不另通知,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8 月 29 日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屏東簡易庭 法 官 洪 有 川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8 月 30 日書 記 官 鄭 美 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