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08年度簡字第9號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行政訴訟裁定 108年度簡字第9號
- 上訴人
- 即原告
- 儷都國際有限公司
- 代表人
- 楊天仁
上訴人因與被上訴人新竹縣政府有關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事
件,對於中華民國 108年7月9日本院行政訴訟判決提起上訴。查
本件上訴,依行政訴訟法第98條之2第2項規定,應徵收新臺幣三
千元裁判費,未據上訴人繳納,茲限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
五日內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上訴,特此裁定。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行政訴訟裁定 108年度簡字第9號
上訴人因與被上訴人新竹縣政府有關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事
件,對於中華民國 108年7月9日本院行政訴訟判決提起上訴。查
本件上訴,依行政訴訟法第98條之2第2項規定,應徵收新臺幣三
千元裁判費,未據上訴人繳納,茲限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
五日內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上訴,特此裁定。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