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02年度易字第201號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2年度易字第201號
- 公訴人
-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 被告
- 蔣嘉益
- 被告
- 徐志明
上列被告因恐嚇等案件,經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2年度易字第201號
上列被告因恐嚇等案件,經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