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07年度金訴字第48號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7年度金訴字第48號
- 公訴人
- 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 被告
- 蘇俊達
上列被告因詐欺取財等案件,經檢察官追加起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7年度金訴字第48號
上列被告因詐欺取財等案件,經檢察官追加起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