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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99年度訴字第76號

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刑事裁判日期 100 年 01 月 19 日

法官陳建順林哲瑜朱美璘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99年度訴字第76號

公訴人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告
廖榮相
選任辯護人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李晉安律師
被告
彭仁利
選任辯護人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張堂歆律師
被告
臧文華
選任辯護人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許麗美律師

上列被告等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98年度偵字第9265號、第9266號、第1012號、第1806號),業經辯論終結在案。茲因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並訂於民國100 年3 月16日下午2 時30分行審理程序,特此裁定。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   月  19  日

         刑事第一庭 審判長法 官  陳建順

                  法 官  林哲瑜

                  法 官  朱美璘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   月  19  日

                  書記官  楊嘉惠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99年度訴字第76號於民國 100 年 01 月 19 日裁判,案由為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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