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05年度消字第2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返還買賣價金等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110 年 02 月 02 日
  • 法官
    鄭政宗
  • 法定代理人
    黃淑美

  • 原告
    謝維哲鍾枚均林淑鈴曾國武柯昭宇
  • 被告
    豐邑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法人吳銘欣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消字第2號 原 告 謝維哲 鍾枚均 上二人共同 王琛博律師 訴訟代理人 原 告 林淑鈴 曾國武 柯昭宇 上三人共同 鍾亞達律師 訴訟代理人 被 告 豐邑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黃淑美 被 告 吳銘欣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林坤賢律師 劉建成律師 複代理人 林暘鈞律師 王沐蘭 魏若蓉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買賣價金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2   月  2   日民事第二庭法   官 鄭政宗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2   月  3   日書 記 官 黃志微

判決實戰
579 人 正在學習
蕭奕弘律師
判決實戰
蕭奕弘律師 · 13.9 小時
NT$4,540
NT$13,800
省 $9,26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05年度消字…」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