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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95年度選字第3號

當選無效民事裁判日期 95 年 06 月 29 日

法官楊明箴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5年度選字第3號

原告
乙○○
訴訟代理人
李尚澤律師
訴訟代理人
林進塗律師
被告
甲○○
訴訟代理人
陳麗真律師

      羅秉成律師

      魏順華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當選無效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95  年  6   月  29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楊明箴

中  華  民  國  95  年  6   月  29  日

書記官 許麗汝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95年度選字第3號於民國 95 年 06 月 29 日裁判,案由為當選無效,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