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98年度司促字第10065號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8年度司促字第10065號
- 債權人
- 金加州實業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乙○○
上債權人與債務人甲○○○○○○○○間請求支付命令事件,債
權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3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
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請具狀補正皇昌鋁門窗之登記資料。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8年度司促字第10065號
上債權人與債務人甲○○○○○○○○間請求支付命令事件,債
權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3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
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請具狀補正皇昌鋁門窗之登記資料。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