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 原告
- 楊佳茹
- 被告
- 黃政忠
上被告因本院98年度易字第517 號詐欺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
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
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 條第1 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
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刑事第六庭審判長法 官 林秀鳳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上被告因本院98年度易字第517 號詐欺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
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
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 條第1 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
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刑事第六庭審判長法 官 林秀鳳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