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年度交附民移調字第3 號
調 解 筆 錄
- 聲請人
- 薛智雄
- 相對人
- 林呈育
- 兼法定代理人
- 蔡麗美
- 兼法定代理人
- 林錦淵
- 相對人
- 向竑企業有限公司
- 上一人代表人
- 邱茂榮
- 5 樓
上列當事人101 年度交附民移調字第3 號就本院101 年交簡上字21 號 業務過失傷害一案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事件(101 年度交附民字第18號),於中華民國101 年7 月31日下午2 時10分,在本院第三法庭試行調解成立。茲記其大要如左:出席人員:
通 譯 馮君麗調解委員 康擇男到庭調解關係人:聲 請 人 薛智雄相 對 人 林呈育兼法定代理人 蔡麗美兼法定代理人 林錦淵相 對 人 向竑企業有限公司上一人代表人 邱茂榮調解成立內容:
一、相對人願於民國101 年8 月8 日前連帶給付聲請人新台幣貳拾貳萬元整。
二、上開賠償金額不含強制險的部分,強制險由聲請人自行申請。
三、聲請人其餘請求拋棄。
四、聲請費用各自負擔。以上調解筆錄當庭交閱或朗讀兩造均承認無異簽名蓋章於後聲 請 人 薛智雄相 對 人 林呈育兼法定代理人 蔡麗美兼法定代理人 林錦淵相對人代表人 邱茂榮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刑事第九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