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6年度審附民字第251號
- 原告
- 郭冠麟
- 被告
- 蘇伯霖
上被告因本院刑事庭106 年度審易字第1282號傷害案件,經原告
提起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
,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 條第1 項前段之規定
,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刑事第九庭審判長法 官 陳彥宏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06年度審附民字第251號
上被告因本院刑事庭106 年度審易字第1282號傷害案件,經原告
提起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
,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 條第1 項前段之規定
,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刑事第九庭審判長法 官 陳彥宏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