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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95年度簡上字第129 號

竊盜刑事裁判日期 95 年 11 月 09 日

法官李育仁許辰舟黃潔如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95年度簡上字第129 號

上訴人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告
甲○○

上列上訴人因被告竊盜案件,不服本院士林簡易庭中華民國95年6 月23日95年度士簡字第764 號第一審刑事簡易判決(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案號: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95年度速偵字第127 號;移送併辦案號:95年度偵字第7913、8433號),提起上訴,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甲○○自民國九十五年十一月十五日起延長羈押貳月。

理由

本件被告甲○○因加重竊盜案件,前經本院訊問後,認為犯罪嫌疑重大,且有刑事訴訟法第101 條第1 項第1 款之情形,非予羈押,顯難進行追訴、審判,於民國95年8 月15日執行羈押。茲本院訊問被告後,以上開羈押之原因依然存在,且有繼續羈押之必要,應自95年11月15日起延長羈押2 月,並已於95年11月9 日當庭諭知,爰依刑事訴訟法第108 條第1 項、第2 項,裁定如主文。

刑事第六庭審判長法 官 李育仁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5 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中  華  民  國  95  年  11  月  9   日

   法 官 許辰舟

   法 官 黃潔如

書記官 柳瑞宗

中  華  民  國  95  年  11  月  9   日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95年度簡上字第129 號於民國 95 年 11 月 09 日裁判,案由為竊盜,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