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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1年度司繼字第886號

陳報遺產清冊民事裁判日期 101 年 07 月 27 日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1年度司繼字第886號

聲請人
林禹瑭
代理人
謝孟馨律師

聲請人因其被繼承人林清松(男,民國00年0 月00日生,

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生前住臺北市○○區○○路00號7 樓

)於民國101 年5 月21日死亡,開具遺產清冊陳報本院,本院依

法為公示催告。凡被繼承人之債權人應於本公示催告最後登載新

聞紙之翌日起柒個月內向繼承人報明其債權,如不為報明,而又

為繼承人所不知者,僅得就賸餘遺產行使其權利。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向本院提出抗告

狀,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 元。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7   月  27  日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1年度司繼字第886號於民國 101 年 07 月 27 日裁判,案由為陳報遺產清冊,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