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1年度司繼字第886號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1年度司繼字第886號
- 聲請人
- 林禹瑭
- 代理人
- 謝孟馨律師
聲請人因其被繼承人林清松(男,民國00年0 月00日生,
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生前住臺北市○○區○○路00號7 樓
)於民國101 年5 月21日死亡,開具遺產清冊陳報本院,本院依
法為公示催告。凡被繼承人之債權人應於本公示催告最後登載新
聞紙之翌日起柒個月內向繼承人報明其債權,如不為報明,而又
為繼承人所不知者,僅得就賸餘遺產行使其權利。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向本院提出抗告
狀,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