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5年度訴字第79號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訴字第79號
- 上訴人
- 即原告
- 全民電通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即清算人
- 天外天國際育樂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劉貴富
- 被上訴人
- 即被告
- 張世鈺
林堂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公司印鑑章等事件,上訴人對於中華民國106 年10月12日本院第一審判決,提起第二審上訴。查本件訴訟標的價額為新臺幣壹佰陸拾伍萬元,應徵第二審裁判費新臺幣貳萬陸仟零貳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 條第2項前段規定,限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5 日內逕向本院如數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其上訴,特此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