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5年度訴字第737號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訴字第737號
- 上訴人
- 許榮成
上列上訴人與被上訴人蘇郁惠間減少價金事件,上訴人對於中華民國106 年3 月24日本院第一審判決,提起第二審上訴,查本件上訴之訴訟標的金額為新臺幣伍佰陸拾貳萬玖仟玖佰元,應徵裁判費新臺幣捌萬伍仟壹佰零伍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 條第2 項前段規定,限該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五日以內逕向本院如數補繳,逾期不繳,駁回上訴,特此裁定。
民事第二庭法 官 絲鈺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