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9年度補字第706號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補字第706號
- 原告
- 呂政隆
- 被告
- 春風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姜建仲
- 被告
- 黃天然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所有權移轉登記事件,原告起訴未據預納裁判費。查本件訴訟標的價額核定為新臺幣(下同)柒仟貳佰伍拾捌萬伍仟陸佰元(即系爭不動產每坪以102 萬元計算,停車位每個以285 萬元計算,見卷附實價登錄相關資料),應徵第一審裁判費陸拾伍萬零柒佰玖拾貳元。茲依民事訴訟法第249 條第1 項但書之規定,限原告於收受本裁定送達5 日內如數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其訴,特此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