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2 分鐘讀完全文 512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0年度重訴字第85號

塗銷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等民事裁判日期 110 年 08 月 13 日

法官黃筠雅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重訴字第85號

上訴人
李正輝
上訴人
李隆吉
上訴人
李慶榮
上訴人
李靜子
被上訴人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
法定代理人
曾國基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塗銷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等事件,上訴人對於民國110 年7 月14日本院第一審判決,提起第二審上訴,未據繳納裁判費。查上訴人之上訴利益價額為新臺幣(下同)1,028 萬6,821 元,應徵第二審裁判費15萬3,828 元,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 條第2 項前段規定,限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5 日以內逕向本院如數補繳,逾期不繳,駁回上訴,特此裁定。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對本裁定關於核定訴訟標的價額部分抗告,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 元;關於命補繳裁判費部分,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8   月  13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黃筠雅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8   月  17  日

               書記官 陳芝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0年度重訴字第85號於民國 110 年 08 月 13 日裁判,案由為塗銷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等,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