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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訴字第1698號

分配表異議之訴民事裁判日期 114 年 08 月 29 日

法官陳世源

抗告人
吳昇祐
相對人
鄧翠嬌

上列當事人間分配表異議之訴事件,抗告人對於民國114年7月15日本院113年度訴字第1698號裁定提起抗告,未據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500元,茲命抗告人於本裁定送達後7日內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抗告,特此裁定。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8 月 29 日

民事第三庭 法 官 陳世源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8 月 29 日

書記官 廖珍綾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3年度訴字第1698號於民國 114 年 08 月 29 日裁判,案由為分配表異議之訴,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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