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94年度訴字第1046號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4年度訴字第1046號
- 上訴人
- 健野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甲○○
上列上訴人與被上訴人東星國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間分配表異議之訴事件,上訴人對於中華民國95年3 月31日本院第一審判決,提起第二審上訴,查本件訴訟標的價額核定為新台幣(下同)818,024 元,應徵裁判費13,380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 條第2 項前段規定,限該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五日內逕向本院如數補繳,逾期不繳,駁回上訴,特此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