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97年度保險字第3號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7年度保險字第3號
- 抗告人
- 謝謝國際聯合律師事務所
- 兼法定代理人
- 乙○○
- 原告
- 乙○○
- 訴訟代理人
- 甲○○
上列抗告人與相對人勞工保險局等間因97年度保險字第3 號損害賠償等事件,抗告人對於民國98年10月7 日本院所為移轉管轄裁定提起抗告。查本件應徵裁判費新臺幣壹仟元,未據抗告人繳納,茲限該抗告人於收受本裁定後五日內向本院如數繳納,逾期不繳,即駁回其抗告,特此裁定。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7年度保險字第3號
上列抗告人與相對人勞工保險局等間因97年度保險字第3 號損害賠償等事件,抗告人對於民國98年10月7 日本院所為移轉管轄裁定提起抗告。查本件應徵裁判費新臺幣壹仟元,未據抗告人繳納,茲限該抗告人於收受本裁定後五日內向本院如數繳納,逾期不繳,即駁回其抗告,特此裁定。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