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0年度士簡附民字第5號
- 原告
- 劉金龍
- 被告
- 陳震東
陳思寧
上列被告因損害賠償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5 條第1 項、第504 條第1 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士林簡易庭法 官 陳紹瑜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10年度士簡附民字第5號
陳思寧
上列被告因損害賠償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5 條第1 項、第504 條第1 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士林簡易庭法 官 陳紹瑜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