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新市簡易庭九十三年度新簡字第五四號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新市簡易庭民事裁定 九十三年度新簡字第五四號
- 原告
- 乙○○
- 被告
- 甲○○
右當事人間請求履行契約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新市簡易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新市簡易庭民事裁定 九十三年度新簡字第五四號
右當事人間請求履行契約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新市簡易庭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