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1 分鐘讀完全文 294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1年度訴字第1983號

偽造文書等刑事裁判日期 101 年 12 月 27 日

法官郭德進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1年度訴字第1983號

公訴人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告
林詠澄

上列被告因偽造文書案件(101年度偵字第9082號),經檢察官提起公訴,經本院裁定改為簡式審理程序,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2  月  27  日

          刑事第六庭 法 官  郭德進

                書記官  陳彥蓉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2  月  27  日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1年度訴字第1983號於民國 101 年 12 月 27 日裁判,案由為偽造文書等,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