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4年度訴字第574號
- 公訴人
-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 聲請人
- 即被告
- 鍾家棚(原名鍾靖偉)
查本件聲請人即被告鍾家棚因加重搶奪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
訴(104年度偵字第14538號),前經本院認為有刑事訴訟法第一
百零一條第一項第一款之情形,非予羈押顯難進行追訴審判,而
有羈押之必要,執行羈押在案。茲查此項情形依然存在,且本件
聲請人即被告鍾家棚另涉其他罪嫌,仍經偵查當中,是其羈押之
情形依然存在,顯不能因具保而使之消滅,聲請人聲請具保停止
羈押如附件所示,自難准許,應予駁回。特此裁定。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