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6年度交附民字第419號
- 原告
- 侯瓊川
- 原告兼原告
- 特別代理人 楊美煌
- 共同訴訟代理人
- 洪松林律師
- 原告
- 侯俊毅
- 原告
- 侯嘉琪
- 被告
- 郝台澎
上列被告因肇事逃逸等案件(106 年度交訴字第316 號),經原告等人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 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06年度交附民字第419號
上列被告因肇事逃逸等案件(106 年度交訴字第316 號),經原告等人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 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